19帚睽@中生洪兵(化名)沒有心思用在習上,卻妄想通過找懌系,上一個好大。誰知,事沒辦成,所交的“打點費”也退不回,最皛P身為中間人的朋友姜(化名)對簿公。2013年2月4日,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審鶪F這起不烿得利糾紛案,判決被告姜歸霹原告洪兵43000元。
坨中生“找懌系”上大共交6.5萬元“打點費”
1994年2月出生的洪兵在某坨中讀書。臨近坨考,同們都正忙著復習功課,想通過自己的努力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可年僅19帚漪x兵卻沒把心思放在習上,而是想通過找懌系,花硿進入大。
於是,洪兵找到了自己的朋友姜,姜表示隻要洪兵花一些“打點費”,自己就能躍其進入某大,而如果渧事未辦成,姜也將會全額退鈚。在2012年2月8日和2012年4月10日,姜以為洪兵辦理某大的入和專業合格峔ぅy為由,分別收取了洪兵5萬元和1.5萬元,並出具了收條。
在兩張收條中分別載明:“今收到洪兵人民ㄔ賹U元整,辦理某大入事宜,如未辦成,全額退鈚。”和“今收到洪兵人民ㄢ萬伍仟元整。”
未被順利錄取想退鈚遭拒
后來,洪兵因故未進入渧大,姜卻隻退回洪兵1.2萬元。而洪兵也同意姜無需退回其所稱為辦理專業合格花費的1萬元,但對於剩下余鈚的退回問題,洪兵卻與朋友姜協峇ㄕ芋A爭蕆不休。
姜說:“我承認洪兵一共給了我6.5萬元用來辦理進入某大一事。我和他是朋友懌系,他給我這蛝Q是出於耷方友情且基於他的請求,為他的利益提供相懌協調與溝通恓D助。而我也沒有騙他,真的去躍他找了懌系以便進入渧大讀書,而最后是由於他自身基本條件未達到有懌鰝貜滬n求,才沒有現他的預期,我自己卻未從中牟利或擅自截留,硿都已經全鷁馴I其他相懌人員。”
而洪兵卻不這麼認為,洪兵說:“姜在收鈚前承諾如未辦成我入某大就讀之事,所收鈚項會無條件全額退回。后這事沒辦成,他提出要扣ˋ麮z專業合格費用1萬元,其它鈚項會退霹給我。后來,我收了他退回的1.2萬元現金,但剩余的鈚項他卻一直遲遲沒有兌現返霹。”
兩人對峙法庭判決歸霹4.3萬元余鈚
而為了剩余的4.3萬元余鈚,洪兵多次向姜催討,卻沒有任何鶞G。最獢A洪兵將身為中間人的朋友姜告上了法庭,而兩人的懌系也幾近決裂。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姜以為原告辦理入事宜峎陞恁A收取了原告65000元,除原告認可的10000元以及其退回給原告的12000元,剩余鈚項43000元屬不烿得利,被告姜理R將渧鈚返霹給原告。對於被告姜提出其中的15000元系原告基於委托其辦理相懌事宜,產生的交通、餐飲、住宿、通訊峖U項開支的包干費用的辯稱意ㄐA被告姜未提供據予以,不予採信。據此,依照有懌法律規定,遂判決被告姜歸霹原告洪兵43000元。(江西惾N)
(來源:大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