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提高高等學校網絡管理和服務質量
人民網北京11月16日電 (記者孫競、李依環(huán))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辦公廳、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近日印發(fā)《關於提高高等學校網絡管理和服務質量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提高高等學校網絡管理和服務質量,提升校園網絡用戶上網體驗,保障校園網絡安全。
鼓勵高校建設校園局域網
擴大5G信號在高校的覆蓋范圍
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通知》鼓勵高等學校建設校園局域網,統(tǒng)籌有線寬帶和無線局域網,由學校統(tǒng)一為教職員工和學生接入校園局域網,再由校園局域網統(tǒng)一接入公用通信網絡。學校新建的建筑應按照《公共建筑光纖寬帶接入工程技術標準》等要求,同步設計、部署寬帶網絡設施,驗收通過后方可統(tǒng)一接入公用通信網絡。
《通知》要求,基礎電信企業(yè)應對學校建立出口寬帶網絡彈性帶寬保障機制,根據學校流量實際使用情況及時調整帶寬﹔保障校園移動通信信號質量,確?;緦χ車h(huán)境影響符合國家要求。高等學校會同基礎電信企業(yè)擴大5G(第五代移動通信)信號在高等學校的覆蓋范圍,推動5G技術在校園的深入應用。
高校不得簽訂排他性合作協議
基礎電信企業(yè)不得進行捆綁式、強制性銷售
《通知》指出,高等學校不得簽訂排他性合作協議,限制或通過第三方限制、禁止其他基礎電信企業(yè)開展校園業(yè)務﹔向基礎電信企業(yè)平等開放校內通信配套設施,提供平等接入條件,為基礎電信企業(yè)在校園內從事通信設施建設提供相應條件。
此外,基礎電信企業(yè)應嚴格遵守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於校園電信市場禁止性經營行為規(guī)范要求,守法經營,嚴格履行與學校的合作協議,杜絕惡意競爭,不得形成價格聯盟和市場壟斷﹔尊重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選擇權和知情權,不得進行捆綁式、強制性銷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用戶使用指定的基礎電信企業(yè)提供的電信業(yè)務和終端設備﹔不得過度營銷,不在校園及其周邊開展影響校園秩序的電信業(yè)務營銷活動。
健全校園網費用分攤機制
保障校園網絡綠色安全穩(wěn)定
在校園網絡資費方面,《通知》明確,高等學校應完善校園局域網服務費用分攤機制,科學確定面向教職員工和學生的網絡服務費用分攤模式和標準,並建立費用公示制度,及時響應用戶需求﹔面向教職員工和學生的網絡費用分攤遵循非營利性原則,不得面向社會提供經營性網絡服務?;A電信企業(yè)應建立面向學校的網絡資費優(yōu)惠政策,原則上學校網絡資費不應高於所在城市網絡資費平均水平。
對於如何強化校園網絡運維服務能力,《通知》要求,高等學校應加強校園網絡運維保障,對校園網絡運行進行監(jiān)測,配置專業(yè)、穩(wěn)定的運維隊伍,保障網絡訪問流暢,為更新升級設施、購買服務等工作提供穩(wěn)定的經費支持,保障校園網絡正常運行﹔應建立用戶服務與支持機制,及時排查、處理用戶網絡故障,提升教職員工和學生的上網體驗。
《通知》進一步強調,高等學校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要求,落實各項安全防護要求﹔應對本單位主管的信息系統(tǒng)(網站)統(tǒng)一分配IP(網絡互聯協議)地址和域名,建立校園局域網的出口集中管理機制﹔嚴格落實互聯網訪問實名認証制度,規(guī)范外來訪客網絡訪問管理,實行上網地址統(tǒng)一管理和網絡準入統(tǒng)一認証制度,按規(guī)定做好上網訪問日志記錄和存儲﹔建立網絡流量監(jiān)測機制,及時識別網絡攻擊行為、屏蔽不良網絡信息,提升校園局域網安全態(tài)勢感知能力﹔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建立網絡安全事件協同處置機制,確保各類網絡故障和安全事件得到快速響應、有效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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