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異地高考方案正式發(fā)布,學籍和完整學習經歷成必要條件
條件不符者或可在我省借考
7日,山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實施意見正式發(fā)布。意見明確,外省考生在山東高考須具備我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歷”。進城務工人員的職業(yè)、住所、保險年限等條件則由各市制定。
與同班同學一樣考試、錄取
根據山東省《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從2014年起,凡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歷的合格畢業(yè)生均可在山東省就地(所就學的高中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并與當地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這意味著,凡滿足高中段學校學籍與完整學習經歷兩個必要條件,非當地戶籍的考生均可在高中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通俗點說,就是與同班同學一樣考試、錄取!笔〗逃龔d有關負責人日前解釋說。
各地本月出臺具體政策
由于全省各市城市功能定位、產業(yè)結構布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不同,《意見》未對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結束、在當地參加高中段學校升學考試的“門檻”做出統(tǒng)一的規(guī)定。
《意見》要求各市、部門綜合考慮進城務工人員在當地的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和按照國家規(guī)定在當地參加社會保險年限,以及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xù)就學年限等情況,于2012年年底前出臺具體政策。
《意見》提出,隨遷子女凈流入數量較大的市、縣加強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適當增加高中段學校招生計劃,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同時,對不符合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積極配合,做好政策銜接,確保考生能夠回流出地參加升學考試;經流出地和流入地協(xié)商,有條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務。
我省異地高考方案 “門檻”并不高
綜合目前黑龍江、福建等各省發(fā)布的政策來看,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宋承祥認為,我省異地高考方案的出臺經過了大量的調查和論證,并多方咨詢意見,這一“門檻”并不高,也符合目前我省教育資源承受能力。
談及決策背景,宋承祥表示,山東省是率先實行新課改和自主命題的省份,一名高中生在山東學習3年,再到別的省份高考,如果不提前回去適應,其所學就會和所考不一樣。
然而,我省異地高考戶籍限制“破冰”并非毫無壓力,據省教育部門測算,2014年最多會有1.5萬名外省戶籍的學生在山東參加高考。宋承祥表示,隨著外來人口流入的增多,今后外地戶籍的高考生將會給山東本地學生升學帶來更大的壓力和挑戰(zh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