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4日電(記者申寧 郝孟佳)今日,《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正式出臺。從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起,中央層面四次提及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2013年11月 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2013年11月12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提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yè)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jiān)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試行學區(qū)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職業(yè)院校分類招考或注冊入學。逐步推行普通高;诮y(tǒng)一高考和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tǒng)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
2014年 3月 《政府工作報告》
2014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積極穩(wěn)妥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tǒng)籌權和高校辦學自主權,鼓勵發(fā)展民辦學校。
2014年8月18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
2014年8月18日,習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建議根據(jù)會議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報批實施。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總的目標是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jiān)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荚囌猩贫雀母镆诔浞终撟C搞好頂層設計的基礎上,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
2014年8月2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
2014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會議指出,通過深化改革,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jiān)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要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區(qū)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shù),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破解擇校難題。要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完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規(guī)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深化高考考試內容改革。要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減少和規(guī)范考試加分,完善和規(guī)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改進錄取方式,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要改革監(jiān)督管理機制,加大違規(guī)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