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讓孩子立遺囑>>>
用遺囑處理房產(chǎn)繼承為的是避稅 正常過戶要交幾萬稅,繼承只要掏200塊
小鳳要把房子過戶給弟弟,對于13歲的她來說是無所謂,因為她太小,反正大人想怎么辦她也不會有意見。但是,現(xiàn)在的問題是,不管是贈與過戶,還是買賣過戶,都要給國家上稅,最少也要交房產(chǎn)價值的3%。小鳳家這套祖宅,是清末民初的建筑,上下2層樓,經(jīng)歷了多年變遷后,面積也不小,按照現(xiàn)在的行市要過戶,可能要上幾萬甚至十幾萬的稅。這個對于老彭家人來說,代價太大,因為畢竟是自己家里的房產(chǎn)證換個名字而已。
有沒有又省錢又能順利過戶的合法途徑呢?就在老彭一家愁眉不展之際,一個朋友給老彭支招:你干嘛不讓你女兒寫個遺囑繼承呢?讓小鳳寫自己去世后,這個祖屋完全由弟弟繼承,如遇拆遷等不可抗力,房屋所有權(quán)也是由小龍做主。小龍和小鳳相差十幾歲,將來繼承姐姐名下的祖屋,只需要掏200塊小錢就行了。聽完朋友的支招,老彭一家大喜過望,昨天一家人帶著小龍小鳳,來到南京市秦淮區(qū)公證處,準(zhǔn)備讓13歲的小鳳立下遺囑,把名下的祖屋將來交給弟弟小龍繼承。
這么做真的行得通嗎>>>
公證處潑涼水:如此遺囑違法 小鳳爸說,等小鳳成年后再說
13歲的小女孩辦理遺囑公證,老彭家的做法讓秦淮區(qū)公證處的公證員也嚇了一跳,但是等老彭申訴過家里的情況,公證員告訴老彭,他的這種做法違背《民法》,是不可以立的。因為《民法》通則規(guī)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jiān)護人和代理人,小孩取得房產(chǎn),父母可以代為辦理接收、接受贈與;但是法定代理人,不可損害被監(jiān)護人利益,代為贈與資產(chǎn),以及幫監(jiān)護人訂立遺囑。所以,這個遺囑繼承根本不能辦。
公證員這么一說,老彭一家真好像被一盆冷水從頭澆到腳。隨后老彭又向公證員咨詢,小鳳18歲之后,是否可以自己來立這個遺囑。而公證員勸告老彭,最好不要這么做,因為幾年甚至十幾年后,誰也不知道房產(chǎn)的政策會怎么變,不要為了省點稅費,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聽完公證員的勸解,老彭表示接受,說今后女兒也許會找個入贅女婿,不一定祖屋就落入外姓人手里,什么事等女兒小鳳18歲之后再說。
專家解說>>>
即便可以立遺囑過戶,風(fēng)險也很大
南京市公證處王芃主任告訴揚子晚報記者,老彭家用遺囑繼承的方式來省錢,不可取。首先,13歲的小鳳立遺囑違反民法通則不能辦;其次,即使小鳳18歲了,立遺囑過戶,風(fēng)險也太大。因為遺囑繼承,要立遺囑人去世才能繼承,以我國現(xiàn)在的衛(wèi)生醫(yī)療條件,女性平均壽命是80多歲,如果小鳳長壽,小龍要等到頭發(fā)花白估計也繼承不了房屋;再有,如果出現(xiàn)意外,小龍在小鳳之前去世,那么又涉及遺囑修改,到時候繼承人的選取也會出現(xiàn)糾紛。
如果小鳳家一定要將此房產(chǎn)過戶,王芃建議,小鳳家最好采用買賣過戶的方式,這樣看起來要繳納總共8%的各項稅費,但是為今后省掉了很多麻煩。(通訊員 宋宇 揚子晚報記者 賈曉寧)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