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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wǎng)北京7月25日電 (記者林露 實習生王玉雪)日前,教育部公布關(guān)于2013年規(guī)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重拳治理教育亂收費。意見強調(diào)要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禁降低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及亂收費。
意見提出,要深入推進中小學教輔材料散濫問題治理,秋季開學時,各地要嚴格按照“一科一輔”新機制運行。
意見提出,要重點治理中小學補課亂收費,引導廣大教師切實履行好個別輔導和答疑等本職工作,自覺抵制有償家教。對于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wù),“課堂內(nèi)容課外補”,向所教學生收取補課費的,要依據(jù)《教師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
意見提出,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禁降低標準指名錄取考生(以下簡稱“點招”)及亂收費。嚴肅招生紀律,各地不得出臺涉及“點招”錄取及收費的辦法,已出臺的應(yīng)立即取消,嚴禁各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對“點招”考生違規(guī)投檔。
意見提出,要集中清理教育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7月底前,各地要完成對涉及教育收費的文件清理和自查工作,并將清理自查情況和擬保留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報部際聯(lián)席會議審核。8月底前,各地要將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舉報電話通過當?shù)厥〖壵W(wǎng)站及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
該意見由教育部與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審計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五部門聯(lián)合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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