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除帶病提拔的病根,需明確干(ch見ng)選任的責任﹔現嚴明的責任制,失職倒查是個懌g
日前,湖北省委織(ch見ng)公布“帶病提拔”干(ch見ng)中倒查情況:2013年,全省有14名帶病提拔的縣處級干(ch見ng)受到黨紀、政(xi角n)紀和刑事追(f芋)究,處理了4名違規破格提拔的有懌責任人。
“帶病提拔”不僅破壞制度效力、影響治理水平,更會侵(xi角n)蝕公眾信心、社會信任。中(ch見ng)早些時候一項╲p顯示,各地受黨紀政(xi角n)紀或刑事處分的縣處級和地廳級Z黯干(ch見ng)中,在提拔前就存在嚴重問題的佔20%左右。去年11月江西省的專項檢查顯示,自2007年以來,全省有42名處級干(ch見ng)被帶病提拔、帶病重用。積患漸重、為病日久,“不治將恐深”。
帶病提拔為何會存在?除了被提拔者善於偽U掩蓋,更根本的原因可能霹在於任免權監督不力。官員任用雖有一系列法規制度,但踐中任免權仍坨度中於“一把手”庢奶笘(j足)人。一方面是規則程序走過場,制度監督被架空,干(ch見ng)選任成了“一言”﹔另一方面是織和群眾被懌在門外,內外(ch見ng)監督被架空,干(ch見ng)選任成了“黑箱操作”。利用選人用人搞小圈子、建小團體,帶病提拔也就在所難免了。
拔除帶病提拔的病根,需明確干(ch見ng)選任的責任﹔而行嚴明的責任制,失職倒查是個懌g。《黨政(xi角n)Z黯干(ch見ng)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已明確規定,要行“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f芋)究制度”,然而在一些地方,卻長期想而未用,鮮見被追(f芋)責者。今年1月印發的《懌於加強干(ch見ng)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再次明確對“帶病提拔”帡暋D要進行倒查,“一查到底、問責到人”。普遍激活責任倒查制,無疑是破帶病提拔的重要突破口。
責任倒查,是對干(ch見ng)選任中失職者的責任追(f芋)究,主要針對任免權主體,特別是“一把手”的責任。這樣的倒查有利於破除用人上的各掔潛規則,杜“遞條子”、“打招呼”峔ㄓㄠo人的暗箱操作,通過名舉V現責任連帶。踐中,有的地方行名推V制,舉V和動議一律名,將責任制擺在明處、慏到處。
烿然,責任倒查只是權力監督的抓手,並非監督的全(ch見ng)內容。從根本上說,需要通過責任倒查這一突破口,克服權力監督的批^,確保干(ch見ng)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和程序得到嚴格慏。而最有效的監督,過於現法治基鉹W的分權與公開。前者要求權力不能過於中,尤其是人事權不能中於一個人,須將民主制褷的原則慏到具體的權力配置過程烿中,現同級之間的相互制褷和監督,真正做到民主基鉹W的中﹔后者要求干(ch見ng)任免公開透明,將選拔過程晾晒在嫽光下,在各個環節引入公眾監督,減少帶病提拔的發病幾率。另外,霹R烿大力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峇z(ch見ng)選拔任用方式,防止權力封閉化運行可能帶來的用人腐敗。
總之,根治帶病提拔峖O治腐敗,必須時刻定權力監督,將干(ch見ng)選拔任用權力懌進制度的穭l裡。如此,才能確保在依法、民主、公開的程序平台上,通過任人唯賢現“群賢雃隉芋C
《 人民日N 》( 2014年02月13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