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教育>>高考頻道_教育頻道_人民網_權威全面報道高考

浙江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3】

2014年05月16日14:14    來源:浙江教育考試院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浙江: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五、綜合素質評價

  19.對參加高中新課改的應屆畢業(yè)生需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品質與素養(yǎng)、學習與能力、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等六方面。

  綜合素質評價采用全省統(tǒng)一標準的“寫實性評價+等第評價”的方式,評價過程公開,評價結果經考生所在學校公示后,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其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四個方面采用等第評價,分A、P、E (分別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學習能力主要通過普通高中會考(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第(A、B、C、E,即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反映。

  20.對往屆生和未參加新課改的應屆生需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由考生所在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對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真實的鑒定。鑒定內容須完整、準確地反映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

  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違法違紀處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犯罪記錄被公檢法部門封存的考生不提供相關材料。

  21.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證明材料的,屬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jié)嚴重的;

  (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的。

  22.高校自主確定是否對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內容[如相應學科會考(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第]提出具體要求,如有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上一頁下一頁
(責編:許錦妹(實習生)、熊旭)




注冊/登錄
發(fā)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xié)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qū)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